【113/12/18開始申請】113學年度「好好玩數學營」寒假班-申請暨補助辦法

本中心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3年度「就是要學好數學(JUST DO MATH)4.0:素養教學模組的實踐與教師的專業成長」計畫,徵求申請辦理「113學年度好好玩數學營-寒假班」。

  1.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3.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數學領域中央輔導團、各縣市地方輔導團。
  4. 辦理目的:透過數學奠基模組教學,奠定學生學習數學之興趣及激發學生思考能力以提升內在學習動機。
  5. 申請資格
    1. 授課教師需取得本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 申請學校可另覓領有相關證書的教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3.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易思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或國中組)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申請計畫活動。
  6. 申請期程113年12月18日(三)至114年1月15日(三)採線上申請(如1/16後欲報名者,請來電或來信申辦)。
  7. 申請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teach.cloud.ncnu.edu.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
    2. 請教師點選教育雲端帳號登入註冊」進入再選「好好玩數學研習營計畫」,並依國小中年級(三、四年級)、國小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分別提出申請並填寫資料。
    3. 資料填寫完畢後印出計畫書,並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後,上傳至填報系統並點選提交即為完成申請。
    4. 本案申請採隨到隨審制,預計於計畫書提交完成申請後五日內將審查核定通過之名單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敬請隨時留意。
  8. 活動規範
    1. 辦理期程:114年1月21日(二)至114年2月10日(一)
    2. 授課內容:依取得本中心培訓證書所對應之相關數學奠基模組課程(模組教案見中心網站下載專區:https://www.ime.ntnu.edu.tw/index.php/product-ground/)。
    3. 申請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或國中組(請依參與學生的級別提出申請)。
    4. 申請班次:一個模組為1班次,每班辦理之班次需為二的倍數一班至少辦理2班次),且每校至多申請24班次(若欲超過24班次,請來電或來信詢問)。
    5. 授課時間:每一模組需授課1.5小時,故每班授課時數至少3小時。
    6. 師資:
      1. 主要授課教師需取得本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助教則不必有證書限制(助教非必要協助人員,各校自行視活動需求配置)。
      2. 助教鐘點費支領要點:「助教需取得本中心任一培訓課程之證書或為學校師資者,且同時無支領其他工作費,方可支領本活動之助教鐘點費」。
    7. 營隊人數:以5人以上、35人以下為原則(5-15人為小班、16-35人為大班)。
  9. 補助費用
    1. 一大班次補助上限為1,425元,一小班次補助上限為712.5元,其補助金額內含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及雜支(四項可勻支使用),惟限制如下:
      1. 鐘點費:主要授課教師上限900元/班次、助教上限450元/班次(助教僅能支領主要授課教師一半之金額),核銷時需檢據相關資料。若已請領鐘點費者,請勿重複再支領其他工作費(不含本活動的諮詢費)。
      2. 雜支上限=(鐘點費+教具費+印刷費)*8%;雜支可用於與本案教學營隊相關之郵資、文具、獎勵品(如:餅乾、糖果);若有其他品項欲以雜支核銷,請先來信或來電詢問。
    2. 諮詢(撰稿)費:同一班級每兩班次需填寫一份學生學習暨教師專業成長諮詢意見表(如申請4個班次則需填寫兩份,以此類推),且每份補助1,000元。其諮詢內容包含學生前後測問卷結果分析、學生學習成效諮詢及教師專業成長之實踐與反思,若不符規定或未繳交者,則不予補助第9點A、B項之任何費用
  10. 注意事項
    1. 活動辦理結束後兩週內應繳交文件(相關檔案請至數學教育中心網站下載):
      1. 電子檔:學生學習暨教師專業成長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及活動照片(每班至少6張,請檢附於前述意見表內並另提供照片原始檔案)。
      2. 紙本資料:問卷(含學前及立即測)及核銷相關發票、收據、領據或附件表(如鐘點費附件表、撰稿費附件表),寄回本中心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歡迎寄送辦理之學生活動情形相關錄影電子檔/光碟。
      4. 相關繳交資料若非最新格式版本,則不予補助第9點A、B項之任何費用
      5. 詳細繳交規範及填寫方式,請參閱報帳手冊。
    2. 將擇部份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相關訪視由中心另行聯繫通知。
    3.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11. 本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敬請隨時留意。
  12. 聯絡人:梁雅婷助理,電話:02-7749-6607,電子信箱:mathforfun773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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